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四:2018年,全省考核区县的12个市州,有9个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重点考核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反而继续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尤其是庆阳、陇南、张掖、金昌等4市,长期不严格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的要求,GDP“紧箍咒”迟迟卸不下来。
整改目标:认真对标《凉州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及年度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卸下GDP“紧箍咒”,套上生态环保的“紧箍咒”,强化绿色发展“指挥棒”作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中央、省、市在凉各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对甘肃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和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举办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二是加强政策理论宣传。结合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凉州微党建”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纳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制定《凉州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试行)》,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考核权重,镇工作中生态文明建设10项考核指标赋分150分,权重占到15%。街道工作中生态文明建设4项考核指标赋分110分,权重占到11%。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单项考核赋分均为60分,强化考核指标约束,切实树牢绿色发展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鲜明工作导向。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并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凉州区委组织部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
受理部门:中共凉州区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935-2215383
联系地址:中共凉州区委组织部
中共凉州区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8日